刘桓,国务院参事。现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,教授。北京市政协常委,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,北京市政协财政民主监督小组组长。同时兼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 B A课程主讲客座教授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 P A主讲客座教授、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、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等职;2004—2005年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工作,先后担任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副局长和北京市地税局局长助理等职。中国注册会计师。
主要研究方向:财政税收理论与实务;不动产市场理论;金融证券市场理论与实务等。